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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暴力執法」歹徒拒捕就用車撞!今晚你要選「兜幾」? [打印本頁]

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20-1-18 01:03 AM     標題: 「暴力執法」歹徒拒捕就用車撞!今晚你要選「兜幾」?




【投票主題】:「暴力執法」歹徒拒捕就用車撞!今晚你要選「兜幾」?
【投票日期】:2020年01月18日
【選項觀點】:▼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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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大都市街道越多樣複雜產生的機車搶匪也令人頭痛,一搶一奪就能夠利用機車隱匿甚至躲避警方追捕,於是警方也決定不跟你玩了,直接撞...

所以說一些人口多的國家講究人權卻演變成警察等於保母,你看看在美國歐洲俄羅斯的警察,敢廢話多幾句直接動手破窗的破窗動手拔槍的拔槍,不停車是吧?撞了再說,撞死了撞傷了撞殘了你投訴我啊(做鬼臉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20-1-20 01:22 AM

反對12,但是支持撞
12就是典型的CIA流氓邏輯:你不犯罪怎麼不給警察搜身?你不犯罪怎麼不給警察進你家門?你不犯罪怎麼敢不支持警察?
但是警察抓搶匪,撞下去是沒問題
有本事你逃啊,你躲啊?
而且警察要經過專門訓練才能確實撞倒又不撞出人命
作者: 梦野雪之月    時間: 2020-1-21 12:36 PM

本帖最後由 梦野雪之月 於 2020-1-21 12:37 PM 編輯

表示支持12
畢竟本身不犯罪為何要怕被撞
除非是被牽連……但是也很支持樓上的觀點

作者: cici23    時間: 2020-1-21 11:14 PM

還是要小心點,如果是重大的通緝犯就要考慮放走他會造成更大的傷害的風險...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20-1-22 05:02 PM

這很矛盾的一個問題~
如果是有良的警察開槍開車撞都支持~
但就怕濫權無良的警察沒犯罪為業績為升官等先殺再編罪~
作者: b1300056    時間: 2020-1-22 05:24 PM

我覺得太嚴重就該強力抵制
至於有沒有那麼嚴重就用大數據來看
以及公審, 大概吧
作者: lcl5711    時間: 2020-1-22 10:01 PM

當然要嚴格執法 , 不然大家習以為常 , 是很不好的事
作者: steven740106    時間: 2020-1-22 10:31 PM

好為難啊,但好警察還是居多,警察安全重要,應該給其較大的公權力。
作者: rainvillage    時間: 2020-1-23 07: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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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0-1-23 09:20 PM

在警方不將暴力執法作為第一選擇下支持12,我們一般人就算是遇到被冤枉,也不會貿然還手導致警方采用暴力,只有心里有鬼的人在非常時期才會反抗,就應該用非常手段
作者: choir96325    時間: 2020-1-24 12:30 AM

雖然說警察使用強制力不能不約束
但是執法打擊犯罪這種事,本來就不是溫柔的行為
作者: 36922045    時間: 2020-1-24 04:16 AM

我認為只要符合規定程序,暴不暴力我覺得沒差,只要依法行政就好。
作者: lin04291024    時間: 2020-1-24 07:56 AM

亂世用重典
現在也只能這樣

作者: kindy1437    時間: 2020-1-24 10:41 AM

認為該執行公權力就是要執行
每個人生命都是寶貴的
警察在危險的工作環境又綁手綁腳的工作
警察自身都沒保障以後誰還敢當警察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0-20 12:57 AM

不要犯罪警察就不會撞你  警察抓犯法的人是一定要做的事
作者: show5240    時間: 2020-11-29 12:16 PM

我同意樓上那一位仁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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