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暴力執法」歹徒拒捕就用車撞!今晚你要選「兜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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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20-1-18 01:03 AM
標題:
「暴力執法」歹徒拒捕就用車撞!今晚你要選「兜幾」?
【投票主題】:「暴力執法」歹徒拒捕就用車撞!今晚你要選「兜幾」?
【投票日期】:2020年01月18日
【選項觀點】:▼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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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大都市街道越多樣複雜產生的機車搶匪也令人頭痛,一搶一奪就能夠利用機車隱匿甚至躲避警方追捕,於是警方也決定不跟你玩了,直接撞...
所以說一些人口多的國家講究人權卻演變成警察等於保母,你看看在美國歐洲俄羅斯的警察,敢廢話多幾句直接動手破窗的破窗動手拔槍的拔槍,不停車是吧?撞了再說,撞死了撞傷了撞殘了你投訴我啊(做鬼臉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20-1-20 01:22 AM
反對12,但是支持撞
12就是典型的CIA流氓邏輯:你不犯罪怎麼不給警察搜身?你不犯罪怎麼不給警察進你家門?你不犯罪怎麼敢不支持警察?
但是警察抓搶匪,撞下去是沒問題
有本事你逃啊,你躲啊?
而且警察要經過專門訓練才能確實撞倒又不撞出人命
作者:
梦野雪之月
時間:
2020-1-21 12:36 PM
本帖最後由 梦野雪之月 於 2020-1-21 12:37 PM 編輯
表示支持12
畢竟本身不犯罪為何要怕被撞
除非是被牽連……但是也很支持樓上的觀點
作者:
cici23
時間:
2020-1-21 11:14 PM
還是要小心點,如果是重大的通緝犯就要考慮放走他會造成更大的傷害的風險...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20-1-22 05:02 PM
這很矛盾的一個問題~
如果是有良的警察開槍開車撞都支持~
但就怕濫權無良的警察沒犯罪為業績為升官等先殺再編罪~
作者:
b1300056
時間:
2020-1-22 05:24 PM
我覺得太嚴重就該強力抵制
至於有沒有那麼嚴重就用大數據來看
以及公審, 大概吧
作者:
lcl5711
時間:
2020-1-22 10:01 PM
當然要嚴格執法 , 不然大家習以為常 , 是很不好的事
作者:
steven740106
時間:
2020-1-22 10:31 PM
好為難啊,但好警察還是居多,警察安全重要,應該給其較大的公權力。
作者:
rainvillage
時間:
2020-1-23 07:26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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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0-1-23 09:20 PM
在警方不將暴力執法作為第一選擇下支持12,我們一般人就算是遇到被冤枉,也不會貿然還手導致警方采用暴力,只有心里有鬼的人在非常時期才會反抗,就應該用非常手段
作者:
choir96325
時間:
2020-1-24 12:30 AM
雖然說警察使用強制力不能不約束
但是執法打擊犯罪這種事,本來就不是溫柔的行為
作者:
36922045
時間:
2020-1-24 04:16 AM
我認為只要符合規定程序,暴不暴力我覺得沒差,只要依法行政就好。
作者:
lin04291024
時間:
2020-1-24 07:56 AM
亂世用重典
現在也只能這樣
作者:
kindy1437
時間:
2020-1-24 10:41 AM
認為該執行公權力就是要執行
每個人生命都是寶貴的
警察在危險的工作環境又綁手綁腳的工作
警察自身都沒保障以後誰還敢當警察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0-20 12:57 AM
不要犯罪警察就不會撞你 警察抓犯法的人是一定要做的事
作者:
show5240
時間:
2020-11-29 12:16 PM
我同意樓上那一位仁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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