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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同性婚姻................... [打印本頁]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5 11:51 PM     標題: 同性婚姻...................

本帖最後由 guavalai 於 2017-5-28 02:31 AM 編輯

我個人不反對同性婚姻.
畢竟任何人都可以有他或她的人權.
但是我覺得同性婚姻的人們.
必須簽訂不能夠有下一代.
你或妳可以認養或助學, 但不能透過其它方法.
人工受孕, 代理孕母, 或領養.
小孩是無辜的, 他或她們也是要有人權.
畢竟世界對同性婚姻是不友善的.
不能為了自己然後讓下一代去承受異樣的眼光.



關於本篇主題,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想法,

因此請對於每個人各自的想法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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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關行為被發現,吹水聊天室版主將針對引戰/筆戰者予以重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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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內容 (2017-5-31 11:59 AM):
2017年5月31日 上午4:47時所發布的新聞
同婚合法化 接下來爭取育兒女權
作者: 粥猩猩    時間: 2017-5-26 12:22 AM

不贊成也不反對
甚至可以說不關正常人的事
男男或女女結不結婚差別在哪 ?
作者: 硬硬鳥    時間: 2017-5-26 12:30 AM

同意樓主所說,
不排斥同性婚,但限制他們權利。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7-5-26 12:37 AM

我個人是反對同性婚姻
畢竟我不認為結婚是人權,我認為那是一種管理系統,你可以愛,但你沒必要用婚姻證明你在愛。你不是為了結婚在愛的話,不結婚也不會造成影響,你要是為了結婚在愛,你就不是真的在愛,那難道是為了謀財/地位?
如果樓主認為,要所有人都一樣,就算我性向不一樣,別人可以結婚我當然也可以,這叫人權,那也沒關係
只是想要問,如果異性婚姻可以人工受孕或代理孕母,而同性婚姻則不可,那是不是侵犯到了同性婚姻的人權?

補充內容 (2017-5-28 10:06 AM):
親愛的sevmagic,我有成噸的話想要用來反駁,可惜你不給我那個機會。希望以後不要有人用多項點評而不是回復發表長言,尤其是當你沒回復這樓的時候
作者: jasonchiang0510    時間: 2017-5-26 12:42 AM

我支持同婚,但我反對同婚伴侶包括領養的撫育孩子的權力
作者: nick16888    時間: 2017-5-26 12:47 AM

父母都要改雙親了 釋憲後你說的限制應該都不可實現
作者: kzh314    時間: 2017-5-26 12:53 AM

人人生而平等
有自由有愛
世界本來就沒有那麼複雜 只是吃喝拉撒睡而已

作者: swilove    時間: 2017-5-26 0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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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melan    時間: 2017-5-26 01:17 AM

本帖最後由 memelan 於 2017-5-27 01:04 AM 編輯

我是反對同性結婚的,這跟人權無關,而是一種社會的規範,結婚就是由男跟女所定義的,我不反對同性戀者用其它法律來保障雙方的身分權和財產權,但"結婚"就是專屬男女雙方的,我不能接受把"結婚"擴大化

至於同婚支持者愛用沒侵犯到別人所以不須要別人同意的理由,若是這樣的論點能成立就有很多法律都要修改了
另一點將來修法雙親的稱謂要用甚麼詞(不要愚蠢反同論者的說法父母要如何叫),以後公文書或填寫資料的表格,要將父和母改成雙親嗎?或者兩種並列,有明確定義的詞要改成很模糊的中性詞,我是覺得沒必要去找麻煩
作者: bin7788999    時間: 2017-5-26 01:2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ay569    時間: 2017-5-26 01:30 AM

本帖最後由 may569 於 2017-5-26 02:09 AM 編輯

代理孕母台灣本來就不合法 所以不孕症夫妻都是去國外租肚子找代孕生下然後領養
這個代孕的問題好像比較複雜 應該都是密醫在幫人做的吧?

可從古代和現在重男輕女還存在的國家要去母留子的種種人類黑心檔案看來  只要小孩不要母親的事情一直在發生 歐美國家有代孕不合法或是不便宜他們就去泰國找代孕 這種事說不定也會在台灣發生

對憲法對同性婚保障的解釋 我沒有什麼意見  
可是對樓主的解釋
我覺得有的可能是對的   對的是目前社會還是敵視的 就算法律完整 父權社會對弱勢的婦女都有固定歧視和霸凌了 何況是更少數的同志族群的孩子
小孩在成長環境要面對的可能是環境的霸凌 有時候被人漠視也是一種精神霸凌
畢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公司同志也是有 大家人前跟他們稱兄道弟 人後卻罵那個死XX很難聽的閒言閒語都是真實現況

有些事情想法要改變需要時間或洗腦

但是民法若是修改了 是免不了跟傳統婚姻一樣有同樣可領養的自由 我是這樣覺得
畢竟不讓人有下一代 這個可能就有點強人所難了 人性是很難改變的 親血緣就是比較疼 想要沒有的是人性
以前有人為了有後代跟女人結婚 有了孩子就離婚 假結婚一直是存在的 想要孩子不擇手段的黑心事件可以查到很多
山不轉路轉 路不轉人轉 反正我覺得法律只處罰的了守法的人 玩不過懂法律漏洞的人

因為每年都發生多起虐兒慘案 那些不都是異性戀夫妻 可見得垃圾是不分那個什麼的

我也不喜歡代孕 會有很多道德問題 例如 萬一懷孕的代孕後悔了不想賣小孩了怎麼辦?


現在民法還沒修法 如果沒修法 大概只是把民法上的男女 改成男男或女女吧

剛剛溜去看人洗腦
人口少 生育率低 ( 人口外流 頂客族 不孕症 不婚族 高齡少子 年輕墮胎 虐兒問題 種種社會問題 沒有長大的孩子太多....大學生車禍意外死亡率也太高了 每天有多少人出去工作出了車禍就回不了家 人口少有許許多多的原因 )把人口生育少的國安問題都扯到同性戀者的身上這個實在很勉強

因為如果民法修法後 對現在生育力低墮胎率高的殺生現況影響並不大 所以我不反對民法要保障同性婚

因為通常會需要去用到法律去處理配偶之間的糾紛時 都不會是遇到什麼有好消息的時候

對安分守己認真工作的同志情侶  將來也可以與一般異性戀被保障些什麼 例如離婚可以分財產什麼的 我覺得確實是該受民法保護的 因為真的很重要

前幾年看過外國對同性婚姻調查
發現離婚率和異性戀竟是差不多的 相愛容易相處難 同性戀和異性戀都會有相看兩厭的同樣情形發生  
人會生老病死 人會喜新厭舊 人會有各種不專情說不完的缺點
結婚後撕破臉 離婚後談錢都傷感情 同志和異性一樣都會有變心後想分手 有孩子有小孩有財產就會需要靠法律判決

那對民法的修法 至少可以讓那些人老了後有點保障 以後幫配偶請看護或簽屬急救同意書 很多法律程序也比較方便處理

任何決定都會有蝴蝶效應

有些人會擔心 都有其堅定的理由 也許是誤解 也許是真相 畢竟人類本來就是地球生態最龐大的麻煩製造者
我覺得要是真的很難接受或恐懼對後代將來有什麼影響或是怕製造太多代孕或領養小孩問題
不如換個眼光來看 對不孕症異性戀夫婦的婚姻的看法 其實面對的就會跟同性婚姻要面對的挺像的

因為泰國已經發生過代孕者生出的小孩是腦部或肢體重殘 然後衍發的消費糾紛
就是國外的異性戀不孕症夫婦買方到泰國找代孕
可是代理孕母生下的孩子不是他要的健康小孩 就不把小孩帶回國養 不承認這筆交易

可是小孩已經被代理孕母生下來了 代理孕母也不要養這個殘疾小孩 覺得買方要負責  小孩和這個代孕沒有血緣關係 她只是出租肚子 就把新聞鬧大 堅持要買方不可以退貨

這個買代孕小孩的糾紛就這麼出現在國際版新聞 最後因為新聞鬧大了 那個殘疾小孩還是被原來的買方買回去了 只是買得很心不甘 情不願

這新聞讓人知道
原來外國有錢人都去泰國找肚子買小孩
然後這種新聞帶給世人的不是警惕
而是幫泰國的代理孕母市場免費打了個國際廣告!?
生意變得更好了 歐美同志婚和不孕症異性戀夫妻甚至重男輕女指定生男孩的都湧入泰國找代孕

人性的缺點不會因為他是男是女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而更完美
犯罪的也不會因為他是男是女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就不作怪
至於閒言閒語同性情侶在一起生活是用什麼方式那個那個的  就別想像太多了 非禮勿視 非禮勿言 非禮勿聽 忍不住想要看詳細點的國外網站很多免費的表演可以看到飽
同性婚姻被保障了 挺好的啊  有的人找到伴了 結婚離婚也有財產保障 心情好了 工作就認真了 賺到錢了就有安全感 和氣生財
那樣就別給安分守法的情侶太多人身攻擊了 賺錢繳稅 對配偶忠誠 這都是對婚姻很理想的想像

若要小孩 !!!!!!這個就很嚴肅的話題了 保護兒童安全的成長環境是人都有責任
還是呼籲請用領養代替購買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殺害)(不管是養寵物還是養小孩 這個口號都很適合)


作者: memelan    時間: 2017-5-26 01:41 AM

NinaZRdl 發表於 2017-5-26 12:37 AM
我個人是反對同性婚姻
畢竟我不認為結婚是人權,我認為那是一種管理系統,你可以愛,但你沒必要用婚姻證明 ...

不好意思,無聊的我來打擾妳了

真想不到妳會反對同性婚姻,不知是妳的社會保守心態超越了現代歐美常見的同性婚姻人權抑或甚麼原因?在英國同性戀者應該不少吧

回到重點,妳反對同性婚姻但不知妳是否也反對有其它法律讓同性戀者也和異性戀者有相同的身分權和財產權,如同性可以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或對方財產贈與繼承等,一般異性婚姻常見的法律規定,這跟為了利益而愛而結婚不太相似,當然不排除類似有人想貪圖蘋果庫克的財產甚至去假裝是同性戀者

妳可以不須回覆我沒關係,我只是對妳的論點感到好奇而已,因為我不知妳這次是不是用反諷的方式來表達反同婚者的荒謬
作者: zip123456    時間: 2017-5-26 01:43 AM

簡單說就是他們想尋求社會的認同  合理的結婚希望自己不是被歧視的
但是就算法律合理化  我還是不能接受
現在同性戀人數還是保守狀態  一旦理所當然化
很不想看到以後的同性戀是現在的數十倍甚至百倍
因為同性戀性交很容易感染AIDS  如果同性戀再去找女生的話.....
就會變成很多的家庭悲劇  這是大家都不希望看見的
作者: leoni    時間: 2017-5-26 02:21 AM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吧
試問台灣有多少外籍新娘
多少外籍生下的第二代
這些人被歧視有少過嗎?
那是不是也該立法限制他們生小孩?

甚麼是人權? 只要是合法的 你都不能干涉
台灣有多少身心障礙 智能障礙的人 還不是照樣生小孩
社會問題從沒少過 你見過誰說過要立法限制他們生小孩嗎
你能做的 只是包容 跟學會尊重


作者: 卡有味    時間: 2017-5-26 05:16 AM

為什麻有公有母
為什麻不是
公對公或母對母
現在就沒有紛爭了
還是遵從造物者的
配對吧

作者: as7014095    時間: 2017-5-26 05: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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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co1984    時間: 2017-5-26 06:19 AM

無感...不支持不反對...
感覺那是個人行為吧~至於說 下一代...
我覺得那也是種個人選擇  如果教育環境背景  經濟能力那些都很好
感覺可以提高他們的門檻...
可是台灣找代理孕母似乎不算是合法   所以應該先在這一點上面促進合法吧
作者: gckhai    時間: 2017-5-26 06:32 AM

我不反對同性戀,但是我反對同性婚姻
社會可以認可同性戀,但是法律該有法律該處的立場,
今天如果自己考慮好對異性沒興趣,覺得自己是喜歡同性戀,考慮清楚,社會可以接受,這是沒問題。
但是法律承認同性婚姻是完全不一樣的事,這也等於再宣導人民你喜歡愛誰就愛誰,可以喜歡男生,也可以喜歡女生,沒人會管你。
社會認知是一回事,不該處於法律之上。
而我也相信大自然創造男女有別,自有定律。
作者: kiite555    時間: 2017-5-26 07:25 AM

我目前對同性婚姻的法律感到恐懼,可能是因為真的從小文化背景長期影響的關係。真的不習慣
作者: OPEN熊仔    時間: 2017-5-26 07: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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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7-5-26 07:45 AM

memelan 發表於 2017-5-25 05:41 PM
不好意思,無聊的我來打擾妳了

真想不到妳會反對同性婚姻,不知是妳的社會保守心態超越了現代歐美常見的 ...

我以前也在eyny發過貼說明過自己的立場
我的立場大概是,我不在意周圍人的性向為何,除非我想和那個人談戀愛。但是婚姻制度最早就是為了防止人類亂交才會出現的,繁殖管理系統。所以沒有生育能力的人,包括同性配對或者因為某種原因終身無法生育的異性戀者,沒有必要結婚。沒有結婚也不妨礙你們相愛,也不妨礙你們做別的事情的話,那為什麼要那麼糾結於這一張證書
當然,現實中沒有結婚的確有一些妨礙的,比方說醫院動手術要簽字什麼的。我承認如果因為性向而不能結婚,然後另一半危在旦夕的時候自己卻不能第一時間簽字,聽上去很淒慘。所以我是覺得理想的情況是有另外一條法律,可以授權未婚情侶做一些事情,比方說,在醫院需要簽字的時候簽字之類,未必要通過婚姻來解決
我也不是保守,只是覺得不要讓婚姻制度的本質變質,畢竟那不是什麼人權的證明或者愛情的證明,說穿了就是管理系統。基本上對其他權利問題,我是支持平權的啦。當然,平權的意思不是說同志至上,而是平等。也就是說一家店可以不接待同志奧客,就像不接待異性戀奧客一樣,一家公司可以開除同志員工,就像開除異性戀一樣,而不用擔心被告性向歧視
希望我解釋得夠清楚了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24 AM

粥猩猩 發表於 2017-5-26 12:22 AM
不贊成也不反對
甚至可以說不關正常人的事
男男或女女結不結婚差別在哪 ? ...

以我個人觀點來看.
就算是男女, 以現在的社會氛圍來說.
離婚率那麻高, 有結婚沒結婚根本是無所謂了.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25 AM

硬硬鳥 發表於 2017-5-26 12:30 AM
同意樓主所說,
不排斥同性婚,但限制他們權利。

感謝你的認同.
追求人權時, 同時也要顧到別人的權利.
小孩沒有自主權, 但也不能罔顧他們的人權.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30 AM

NinaZRdl 發表於 2017-5-26 12:37 AM
我個人是反對同性婚姻
畢竟我不認為結婚是人權,我認為那是一種管理系統,你可以愛,但你沒必要用婚姻證明 ...

你說的也是有道理. 他們要得是認同感.
畢竟現在的社會, 絕大多數還是無法認同.
所以要以合法, 取得認同.
沒錯但我也有提到, 不能讓無辜的下一代去承受異樣的眼光.
作者: btuse    時間: 2017-5-26 08:37 AM

自然對萬物會有陰陽之分, 自有祂的道理.
大概也只有人類會有同性婚姻的情況發生, 是太靈長了, 還是太過頭了?
同性戀是他們的權利, 不過在當今的普世觀念中, 還是不太能被接受.
我想在歐美的開放世界中, 應該也不是被所有人都贊同的.
不反對, 並不就是贊同.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37 AM

may569 發表於 2017-5-26 01:30 AM
代理孕母台灣本來就不合法 所以不孕症夫妻都是去國外租肚子找代孕生下然後領養
這個代孕的問題好像比較複雜 ...

人百百種, 一樣米養百樣人, 代理孕母一定會有爭議.
人難免有感情, 有些人可以為了錢出賣自己.
但有些人一但有感情後就很難割捨.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41 AM

zip123456 發表於 2017-5-26 01:43 AM
簡單說就是他們想尋求社會的認同  合理的結婚希望自己不是被歧視的
但是就算法律合理化  我還是不能接受
現 ...

沒有錯他們尋求的是認同感, 無法得到社會100%認同.
但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同對他們來說是就是起步的開始.
你們不認同同性婚姻, 但他們是合法的伴侶.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44 AM

zip123456 發表於 2017-5-26 01:43 AM
簡單說就是他們想尋求社會的認同  合理的結婚希望自己不是被歧視的
但是就算法律合理化  我還是不能接受
現 ...

剛剛忘記提一點.
只要是安全性行為. 就可以避免AIDS.
就算是男女, 沒安全性行為, 濫交的害.
不管誰都是高風險群.
安全性行為, 跟單一性伴侶, 才是正確的.
作者: Puholisi    時間: 2017-5-26 08:49 AM

是的, 我覺的同性婚姻對社會長遠是不太健康的!
作者: dksf7112    時間: 2017-5-26 08:50 AM

本來是鄙視~後來身邊也有這種人後改觀
變成不排斥
但是贊成樓主所言~不得有孩子
不然社會將有更多問題產生
作者: louis8608    時間: 2017-5-26 09:03 AM

人本來就是自由戀愛的  為什麼要去限制他們呢 我個人是秉持不反對的態度並祝福它們的

作者: CMYK7913825    時間: 2017-5-26 10:27 AM

本帖最後由 CMYK7913825 於 2017-5-26 10:27 AM 編輯

我的想法很簡單,如下句
想同婚可以,但絕對不能有收養等方面的資格

講白一點
你要一個小孩,在一個由男男或女女所組成的夫妻家庭裡生活
你想收養小孩,你確定小孩從小到大不會遇到排擠者 ?

你可能說都是那些屁孩不懂,家長沒教好,所以才有排擠問題
但只能說,不懂的或許是你們,你們怎沒想過收養後,小孩所會面臨的遭遇呢

連正常家庭都可能因貧富差距,被分成貴賤了,特殊家庭不會遇到 ?
那只能說是我想太多,還是你們的腦構造太過簡單呢

講現實一點
有些同婚者的心態,讓我感到害怕的點,就是把收養小孩看得太簡單
就好像把收養小孩與領養流浪貓狗畫上等號一樣
那是否同時代表有著不要了、厭煩了,就棄養的心態呢


作者: aqaqddddd    時間: 2017-5-26 10:47 AM

最大的問題就是認同問題
當別人不認同時 痛苦是自己的
所已得不到大家認同才是痛苦來園
作者: 粥猩猩    時間: 2017-5-26 11:19 AM

愛品茶 發表於 2017-5-26 08:24 AM
以我個人觀點來看.
就算是男女, 以現在的社會氛圍來說.
離婚率那麻高, 有結婚沒結婚根本是無所謂了. ...

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好了
這些族群說不會被人指指點點或吐痰吐涎我也不信
心態(性向)異於常人憑什麼要正常人接納並修法 ??

要把心得再簡化一點來說就是...這些人根本無理取鬧而已啊...
作者: chialu    時間: 2017-5-26 11:20 AM

我個人也不反對同婚
我也尊重他們對於自己性向的選擇

我對於大法官的解釋頗不以為然
大法官的職責是「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你可以做成禁同婚是違憲的解釋
但不應該淩駕立法院職權,直接下令行政機關於一定期限內要修法或立法
同婚本就是牽涉甚廣的事
你大法官只出一張嘴
未仔細考慮到民法及與民法相關的各方面法律中牽涉到的人事時地物,林林總總大小法條,牽一髮動全身
大法官卻越權強制行政機關2年內要立法,立法過程中若沒有充份徵詢各界需求、法條沒有完整考量、完善規劃及完全立法
到時候若是立法的某條細項出了當初沒有考量到的問題,又沒你大法官的事,苦的還是同婚當事人當了白老鼠
就跟亂七八糟的教改一樣
所以
我也勸同婚者不要趕鴨子上架
寧可立法完善,也不要爭一時之氣而匆促立法
要爭一世而非一時
同婚牽涉層面太大,範圍太廣
宜慎之再慎之
千萬不要淪入教改之類
後患無窮
作者: spring22333    時間: 2017-5-26 11:33 AM

不反對,那是每個人的權利
作者: 6987282    時間: 2017-5-26 12:32 PM

過了就好少數服從多數....仕帶就是這樣
作者: rk735    時間: 2017-5-26 1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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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m824    時間: 2017-5-26 03:41 PM

我很認同你的想法
只能說台灣太自由了,太有人權了,過度就成了亂象
作者: 妡妅    時間: 2017-5-26 08: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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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_clo    時間: 2017-5-26 08:25 PM

不反對,但不要干擾到別人,自己的權利自己努力
作者: 愛品茶    時間: 2017-5-26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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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l8546    時間: 2017-5-26 08: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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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妡妅    時間: 2017-5-26 08: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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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hooh    時間: 2017-5-26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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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j8520    時間: 2017-5-26 09: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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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s60000    時間: 2017-5-26 09:33 PM

我反對同性婚 !  同性婚只會對社會未來有更多亂象而已 !  可說是完全沒好處 ...
台灣社會內憂還不夠亂嗎 ???  為什麼大部分的人要接受你們少部分的人意見 ?
台萬最亂的地方可說是台北一點也不為過   別笑死人了好不好 !  
老是拿數據說很多人挺同婚 !  那些人基本上也只有台北人而已
桃園以南反同婚的更多 是挺同比不上的 ~   別再自欺欺人了
別以為台北就能代表台灣  !   
同性戀充其量只能當正常情侶看待而已 !   不搞同婚就不能相愛了嗎 ????????
再說你們又不能生小孩  還談什麼領養小孩 ?   看事情要看長遠一點
假設你的小孩上幼兒園或國小時 問你別的同學的爸爸是男的為什麼你是女的 ???
別的同學的媽媽是女的為什麼你是男的 ???   就算你照實說了我是同性戀
但給你的愛也不會比他們少  !  這時小孩心裡是怎麼想的 你們這些同性戀又懂個屁阿 !
自私 只想到自己 .......    當小孩這麼問時  心理一定是很難過了  
為什麼別人的父母都是正常的家庭   而我的家庭怎麼不一樣 ...........  小孩心理受創了
再說求學期間一定多少會被同學霸凌    然後新聞就報導了  同性小孩被怎樣霸凌了
然後同性雙親站在新聞鏡頭前哭訴  我們同性被霸凌 歧視就算了  連我們小孩也要霸凌 ?
接著又有同性小孩想不開自殺了 ........     這時官員又開始作秀了  又想修法了 ....
有點良心的同性也開始 反省該不該有小孩了 ......    小孩子何辜阿 !!!!!!!!!!
這些社會事都是預料之內的事   同婚一旦過了合法了 !  這些冰山一角的事一定會發生的
當然有人會說正常小孩就不會發生這些事 ?   A : 廢話 !  這些事也只有同婚才會發生的事
當前不是關注吵著同婚的事 !  講白了 同婚一點都不重要   政府把經濟搞好才是最大重點 OK !

作者: tmapem    時間: 2017-5-27 11:13 AM

我雖然尊重每個人不同的性向,但我不贊成同婚,因為這種事並不值得鼓勵,請問此事合法有利於國家社會繁榮發展嗎?應該只會讓未來更加蕭條無光吧.
作者: 151213    時間: 2017-5-27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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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君偉    時間: 2017-5-27 04:51 PM

但在早期的美國~黑人也受到同樣的狀況~
也是說黑人小孩會受到不同的待遇之類的問題~
你看現在大家還是接受黑人呀~
世界慢慢地在改變~所以同性婚姻的小孩也會大家接受的~
作者: jjs1025    時間: 2017-5-27 05:06 PM

本帖最後由 jjs1025 於 2017-5-27 05:13 PM 編輯

不去反對是因為,這沒我們或者某些人的事,但是事情就是有一個對錯的。本來就不對的東西,硬要搞成對的!對的還要說成理所當然!我沒反對看不起他們,但是把這個行為立法變成對,本來就不對。這個會產生的問題點,真的好多好多,那些人這麼可以說過就過!他們是人,其他人不是人。別說些沒有思想過的話!

作者: prosohai    時間: 2017-5-27 05:08 PM

我原本是中立派的(不反對,不支持,純粹路過),不過昨天就有個同性戀為這事跟我撕逼,說什麼這麼正確的事情怎麼能不支持。。。同性戀難不成還高大上起來了?
作者: 林欲心    時間: 2017-5-27 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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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17aj    時間: 2017-5-27 05:09 PM

贊成同性婚姻~每個人都有相愛的權利!!!!!!!!!!!
作者: robert2257    時間: 2017-5-27 05:14 PM

我是支持同婚的
可是現今的社會阿 異樣的眼光一直都存在
要等到平等的社會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作者: vsicks    時間: 2017-5-27 05: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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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rta0874506    時間: 2017-5-27 05:20 PM

我支持同婚,我個人是覺得人家快樂就好沒必要管那麼多。
對於目前不友善是事實,但在未來我保證會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
作者: strongpp    時間: 2017-5-27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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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騙人港    時間: 2017-5-27 05:21 PM

有心再一起 就不要什麼都要想跟正常人一樣 畢竟就不是正常人,又怕別人歧視....若真心相愛就不會在乎別人的看法
作者: 小丹寶貝    時間: 2017-5-27 05: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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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26411    時間: 2017-5-28 02:49 PM

swilove 發表於 2017-5-26 01:10 AM
事實上我是認爲同性是有可能被馴化的。同性和異性,是天平的兩端,人的性向衹是在這兩點之間存在不同的程度 ...

你好,雖然我不知道您的同性是有可能被馴化的這個觀念是從何而來

但是我想要跟您分享一件事情,當然相不相信在於您本身

以前的同性戀之所以認為可以被矯正是因為被抓到的時候是以電擊治療

電到對方承認自己是異性戀為止,雖然聽起來很荒謬

但是這就是那個時代的治療方法,想當然爾,這種治療是有效的治療嗎?
還是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方式?

我並沒有要勸導什麼的,只是有在研究相關的學科,供您作參考
作者: plack    時間: 2017-5-29 11:09 AM

尊重保障他們的權利,但是對於子女下一代的教育要緊慎思考。
作者: klimov    時間: 2017-5-29 12:29 PM

尊重但不贊同
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自由這是被法律保障的
但是我的選擇是不贊同因為這是我個人信念與價值
作者: pin547201    時間: 2017-5-29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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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otrim    時間: 2017-5-29 07:25 PM

愚不可及,你不要歧視不就好了嗎?難道世界上只要有多數霸凌,你就永遠會跟風去霸凌少數,完全沒有自己的是非對錯嗎?那是不是你去印度或穆斯林國家,就把女性當次等人種對待?人家弱勢族群流血流汗走到這一步,正是盡心盡力地在破除迷思與偏見,你呢?只會當幫兇。
作者: js1015    時間: 2017-5-29 07:45 PM

贊同
希望不要開放領養還有其他方式
你本身生不出來
為何要去害另一個孩子呢
很多人說歧視是可以改變的
那美國白人不歧視黑人嗎?
解放宣言都多久了..
現在風氣真的很怪 都不能有其他意見
連說同性得愛滋機率高都不行

作者: EEEE7901    時間: 2017-5-30 10:06 AM

我原本也這麼想,但是所謂後代受到他人異樣眼光這一點,我想到說,
假若後面的時代,同性婚姻早已稀鬆平常,隔壁就住著好幾對這樣的夫妻,
大家都習慣了這樣的世界,家庭、學校教導著當時正確的觀念,為什麼還有異樣眼光?
有人會異樣是因為他"認為"異性戀才是對的,他觀念是如此,所以他會這樣,
但若都接受了,哪來的異樣眼光呢? 就像你會對走在路上的夫妻牽著手覺得怎樣嗎?
因為覺得有會人討厭、歧視,因此不允許,這是件很好笑的事情,
就像在檢討被害人不該出門免得被砍。
總是嚷嚷國外這樣了 台灣不這樣,這種想法也是不經大腦思考....

當然 同性婚姻 大家都有支持或反對的權利,同性婚姻是不是件好事也很難說,
改變從來就不一定是絕對都好的,只是順應時代的變遷。


作者: swilove    時間: 2017-6-1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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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26411    時間: 2017-6-1 03:13 AM

swilove 發表於 2017-6-1 12:29 AM
在過去有一個職業叫“孌童”。有些孩子從小就沒賣入大戶人家、或者妓院。他們從小就被調教,最後變成雙性 ...

我認為就要看怎麼教了

很多人持反對意見,主要是根本不知道性別平權推的教育是怎麼教,只會以偏概全的認為會是那樣教,而演變成好像小時候就會被影響一樣,但是問題是,真的是持反對意見的人想的那樣教嗎?

再來,看到您所謂的"馴化",我看起來感覺上像是性別認同取向被混淆了。
還有牽涉到拍片的問題,我認為那應該不是性傾向問題,而是那是一份工作,是無關性向的。
作者: gtstmars    時間: 2017-6-1 04:15 AM

如果,反對同婚領養小孩的理由是

1. 生理上的爸爸和媽媽都應該要有
-> 那現在那麼多的單親家庭呢?
   現行法律也沒禁止單親領養小孩

2. 小孩子不該受周遭的異樣眼光下成長
-> 這點非常同意,但該做的是如何防止歧視霸凌

   就算同性戀不存在,霸凌就會消失?

   因為你會被欺負,所以就禁止你的權利
   這種邏輯就像
   女生晚上出門容易出事,所以立法女性一律宵禁
   合理?


再者,領養要經過很多審核,孩子本身也可以拒絕
不是隨便想要就能領養

現在很多的誤解,可能來自不了解,或是從小受到的影響
真的跟他們接觸認識了,其實就是人,沒什麼不同

作者: youseenosee1    時間: 2017-6-1 05:06 AM

我覺得現在還沒有到這種框框吧
作者: ANGELCAT0119    時間: 2017-6-1 05:33 AM

婚姻只是給別人看的,愛情是留給自己的
作者: elendil0120    時間: 2017-6-1 05:49 AM

我不反對同性婚姻,但女性可以人工受孕,男性只能領養
作者: 林逾舜    時間: 2017-6-1 05:50 AM

一 點都不影響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阿  現代人很多同志 但我不喜歡阿
作者: starkids    時間: 2017-6-1 09:33 AM

槓 ~ ~ 就拿騎士來當擋箭牌
那麼想要平權 為什麼OO不用當兵
作者: Puholisi    時間: 2017-6-1 09:41 AM

這社會怎能在男男或女女的情況下而持續的運作下去呢?
作者: joinme191    時間: 2017-6-1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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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inme191    時間: 2017-6-1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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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inme191    時間: 2017-6-1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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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7-6-1 11:23 AM

joinme191 發表於 2017-6-1 03:05 AM
1.現行婚姻制度 有真的防止人類亂交嗎?找小王小三有因為結婚就沒有了嗎?
2.兩人結婚制度就是民主國家奉行 ...

你回頭看一下我的發言,再看看你的言論就知道有多可笑
你還沒有get到我說了什麼,就擅自開始反駁
我沒有說施捨不施捨,平等不平等也和結婚不結婚無關
看了別人有,覺得自己也要有,不然就不平等嗎?那麼別人都用智慧手機,就我沒有手機也是不平等嗎?哪怕我其實不需要手機的話?別人有超跑,我連車都沒有,這是不是不平等,哪怕我沒有駕照?平等與否不是只看你有多少別人有多少,還要看你有多少必要別人有多少必要,你沒有必要有的東西,你沒有也不是什麼不平等啊
兩人結婚制度是民主國家奉行?我只能呵呵一笑,就連現代中國都是兩人結婚制度,但是你管那叫民主嗎?民主是政治系統,和婚姻制度毫無關係
還有在大多數國家,有婚外情是犯罪
結婚後不想生小孩,就好像有了駕照後不想開車一樣,這個是你的自由。但是沒有駕照的人去買車你覺得怎麼樣?雖然你有錢,你的確可以買,但是沒有人會覺得這合適,因為你沒有必要,就是這個意思
婚姻是天賦人權?別開玩笑了,婚姻制度都是人類創造出來的,所以才會不完美
我從來沒說不許同志戀愛,但是結婚和戀愛是兩回事。要修改法律需要動用大量資源,在很多社會問題都沒有解決,需求金字塔底部都沒造好的現在就去追求更高一層的需求,不是很不合理?有那麼多資源,為什麼不用來填補法律上的漏洞,強化治安?
作者: joinme191    時間: 2017-6-1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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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ry1977    時間: 2017-6-1 11:37 AM

撇開人道主義不說
個人要幹嘛是自己的事
但沒必要要求正名與浪費社會成本
作者: Hung06031016    時間: 2017-6-1 11:51 AM

我個人不是非常反對,但是就感覺就是怪怪得!尤其男男.....
作者: sketdanceisking    時間: 2017-6-1 12:09 PM

我自己是不會反對同性婚姻只是我自己本身是異性戀就是了
作者: ggkaikai    時間: 2017-6-1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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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inme191    時間: 2017-6-1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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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yxwvutabcde    時間: 2017-6-1 12:21 PM

那是每個人的自由  別人不要干涉    !!
作者: kks60000    時間: 2017-6-1 12:59 PM

joinme191 發表於 2017-6-1 11:17 AM
我住中部 我挺同婚..這樣有打你臉嗎?

沒有內 !  總會有笨蛋是例外的阿 !   哈 ~
作者: masterkin    時間: 2017-6-1 01:10 PM

可能應該要有某些身理心理上的限制
作者: sdilove    時間: 2017-6-1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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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96382002    時間: 2017-6-1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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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LIO2100    時間: 2017-6-1 01:23 PM

我個人贊成同性婚姻

相愛的人不應該被世俗的規範拆散

至於最近網路上一堆說同性婚姻會造成愛滋病氾濫

我覺得這只有白癡才會相信的謠言

合法跟不合法根本無法解決同性戀的問題

一個人是同性戀在婚姻合法化後他還是同性戀

一個人是同性戀在婚姻不合法的情況下後他還是同性戀

民主國家是一個以人民意識為主體

不是以團體意識為主體

有些人會說同性婚姻本來就是不對的

那為什麼要合法?

那我也想問抽菸也是不對的

那為什麼要合法?
作者: howard0525    時間: 2017-6-1 01:25 PM

沒啥好反對的,一結婚就容易離婚,你以為婚姻那模好維持喔

作者: fred5566    時間: 2017-6-1 01:25 PM

雖然討厭觀感不佳但是還是要給予尊重平等的權利
作者: evis0608    時間: 2017-6-1 01:27 PM

那請問異性戀產物下的小孩不是異性戀生的嗎?
他們也沒有被拋棄的權利吧?
作者: anyawu2287    時間: 2017-6-1 0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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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fily    時間: 2017-6-1 02:12 PM

前幾天我大陸同事問我"為什麼台灣竟然可以同志合法? 台灣太民主太亂了!"
我回那個男同事 "你有可能會愛上一個男人嗎?"  他傻了

我說 "我認為性傾向是帶在基因裡的, 是天生的, 你不會去愛男人不是因為社會規範 而是基因設定
        我的幾個同志朋友家族裡面也是有同志的 這跟我看到的期刊研究結果相近"

他搖了搖頭, 想要反駁些什麼, 但終究是閉上了嘴

所以如果要回答樓主的問題, 個人建議先找出"同志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有負面影響嗎? "
這種研究資料來討論才比較客觀

即使國外許多的學者專家進行很多研究, 拿出數據來說明同志家庭領養小孩的正當性
但往往被口水淹沒, 但沒關係, 如果只是用"個人感覺"要來駁倒學者專家嘛
別人信不信我不在乎, 我個人是不理這些的

我看到兩個男人在做愛會覺得噁心, 但我大學的時候有男同志跟我們一起相處 大家都很開心
就算性傾向帶在基因裡, 這也不是病, 就像捲髮與直髮一樣, 沒有對錯之分, 只有彼此不同而已

當年也討論過 "一般人是否可能被 induce (引導)為同志"
考慮到多基因調控這回事 我想是有可能的, 但前提是基因裡也得要帶有這項因子才行

如果性傾向可以任意修改, 那軍隊裏面的男生問題就很大了
所謂的建國中學、北一女、雄中、南一中、家齊女中.... 難道出了無數的同志嗎?
個人不打算引戰, 歡迎激烈的討論直接站內短信回我

只是回歸主題, 我好奇"代理孕母"這個概念對於同志是個怎樣的存在?
從異性戀的觀點, 相愛自然會想結合彼此的基因然後產出下一代
那.... 同性婚姻+代理孕母, 不就是看著自己心愛的人跟陌生人的基因結合 然後生出一個小孩嗎?
所以對我來說, 我能理解讓同志去領養小孩, 但我目前不懂"同志怎麼看待代理孕母這件事"

我真無法想像自己跟另外一個男生接吻或者牽手是怎樣的情況.....光想像就起雞皮疙瘩
但我能理解每個人都有追求愛與被愛的權利, 還有期待未來與下一代的感覺
作者: swfily    時間: 2017-6-1 02:53 PM

CMYK7913825 發表於 2017-5-26 10:27 AM
我的想法很簡單,如下句
想同婚可以,但絕對不能有收養等方面的資格

閣下多慮了, 並不是要反駁, 只是平靜的思考下, 同志不須被當特例處置

正常家庭小孩怎麼處理同材排擠問題, 同志家庭也是比照辦理呀
無數的理由可以被歧視, 膚色、身高、疾病、性傾向、父母離異早逝....
就連我小時候只是喜歡搞電腦然後把電腦弄當機, 都可以被排擠了, 但那又如何?
為了排擠問題而阻擋同志? 其實是個很有愛心的想法, 沒什麼需要反駁的

以前跟同志朋友相處後發現, 這些人會因為自己的性傾向而害怕
同樣一件事情, 他們習慣去思考更多的層面, 除了怕自己受傷害以外還要顧慮家人的感受, 甚至是所愛的人的感受
我不知道是怎樣的事情讓閣下認為他們的腦袋結構太簡單?
就我所接觸的朋友, 他們不僅心思細膩而且做事有獨特的"品味"
讓我不禁思考 是否得要讓自己變得那麼厲害 才能夠在這個艱困的社會環境中存活?
某種程度上, 我蠻佩服他們的 但或許我見過的同志有限 無法代表全部, 但這無損那些朋友在我心中的形象

從棄養的觀點, 孤兒院裡、被丟棄在路口等等無數的小生命, 不都是雙性戀一時快活甚至是被性侵造成的慘劇嗎?
要詭辯的話, 是否可以說 "異性戀一天不除, 蒲公英寶寶與棄嬰問題就不會解決?"
因為只要生不出小孩, 就沒有棄嬰問題了, 對吧? 但這無助於討論問題

即使是一般家庭在面對領養問題的時候, 也是思考過許多問題的, 更遑論同性婚姻
但就算如此, 按照常態分布, 仍然會有極端的狀況導致棄養的情況
這個時候我習慣參考研究報告, 如果有權威期刊研究結果顯示同性婚姻的棄養情況大於異性婚姻
則這個論點會更有說服力

作者: black913106    時間: 2017-6-1 02:54 PM

說真的他們結婚跟我們屁事
為什麼要限制他們呢?
異性結婚大家考慮一堆事情
同性結婚就只會談到做愛?????
WTF
作者: nick16888    時間: 2017-6-1 03:01 PM

"必須簽訂不能夠有下一代" 這就是很明顯的歧視 不可能會過啦 說不反對結果後面說的都是歧視做法
大法官釋憲都這樣解釋了 民法要修就是異性能做的同性都要保障 不然就只能修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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